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次检出禁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用原通告如下: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
国家药监局网站10日发布关于19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还存在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检出结果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